日期:3月1日
全年讀經計劃:
舊約進度:申命記 15-17
新約進度:路加福音 16
靈修經文:
申命記 15:1-11
「每逢七年的末一年,你要施行豁免。豁免的條例乃是這樣:凡借給鄰舍的債主,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,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,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。外邦人可以向他追討,但借給弟兄的,無論是什麼,都要豁免。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,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命令,就必沒有窮人,因為耶和華必大大賜福於你,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地上,必照祂所應許你的,賜福於你。你若有窮人在你那地上,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地上,無論是哪一座城裡的某一個弟兄,你不可硬著心腸,也不可緊閉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。總要向他大大張開手,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,補他的不足。你要謹慎,心裡不可起惡念說:『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。』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,不給他什麼,以致他因你哀求耶和華,罪便歸於你了。你總要給他,給他的時候,心裡不可愁煩,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的一切事上,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,賜福於你。因為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,所以我吩咐你說:『總要向你地上困苦、窮乏的弟兄大大張開手。』」
問題引導:
What:豁免年的條例如何體現神的憐憫與公義?
Why:為什麼我們需要謹慎地避免冷漠或自私,特別是面對有需要的人?
How:今天你可以如何實踐對貧乏者的愛與幫助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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